제6조 낙시(樂施) — 첫째 단: 절용과 베풂, 가난한 친지·내 곳간
제6조 낙시(樂施) — 첫째 단(段): 절용과 베풂, 가난한 친지·내 곳간
節而不散,親戚畔之。樂施者,樹德之本也。 澤上有水,以渟以滀,將以洩疏,以潤物也。故能節者,能施,不能節者,不能施也。狎妓召娼,彈絲吹竹,曳綺疊紈,高馬雕鞍,重之以謟事上官,賂遺權貴,費用日過數萬,消折歲算千億,將何以施及親戚哉!節用爲樂施之本也。余在謫中,每見官長,能憐愍賙恤我者,視其衣服,必著麤儉,其麗服腴顏,淫佚以自娛者,不我顧矣。
貧交ㆍ窮族,量力以周之。 一室之人,雖不能率來,其有貧不能擧火者,不可不計其食口,繼其月料。小功之親,有貧不能擧火者,宜繼半月之料,其餘周急而已。○其貧未甚者,以時饋贈。○貧交來乞者,厚遇之,其贈也,計其路費,使歸家之日,得有羨餘可也。 劉宋江秉之爲新安太守,所得俸祿,悉散親ㆍ故。在官止作一書,留以付庫。 房彦謙爲涇陽令,家有舊業,所得俸錢,皆以周恤親ㆍ友,雖致屢空,怡然自得。嘗謂其子玄齡曰:“人皆因祿富,我獨以官貧。所遺子孫,在於淸白爾。” 羅惟德任寧國時,一日謁劉寅,喜動顏色曰:“今日一大愉快事。” 寅問何事曰:“近貧宗有十數人,以饑荒遠來乞周,比積俸餘,施散殆盡,家大人以下及諸眷屬,無一阻撓我者,爲是鬯然耳。” 尹八松煌,所至州郡遇宗族,必盡誠款接。削衣貶食,有求必應曰:“吾宗族衰替,食祿者,唯我而已,若我不恤,雖得廉約之名,非所體祖考之心也。且居官之道,苟不自肥,斯無愧矣。” ○庫有餘財,悉以施人,則至德也,濫用財物,以負公逋,則非禮也。近世茯菴李丈爲灣尹,以濫施之故,負公債八千兩。雖觀過知仁,而非居官者所宜法也。 韓監司祉按藩,每當時節,使諸裨書祭單,終日乃畢。或問曰:“所祭不已多乎?” 曰:“此皆吾先塋之內,同族之墓也。自吾祖而視之,同是至親,同葬一山,一枝榮貴,盛受官供,一枝寂寞,不能灑麥,豈神道之所安,亦奚賴於族屬之榮貴耶?” 曾宰全義,邑力至殘,而諸處祭單,一如此耳。【祭單,卽所云祭需單子】 李監司昌庭任順天府時,有與公同姓名者,官品亦與公等。其友寒士一人,爲請嫁女之需而來見公,則非也,憮然逡巡。公與之坐,徐叩其故,其人吐實。公笑曰:“固無怪也。” 待之加厚,爲備所需一物不歉。其人謝曰:“雖使友人當之,不能如此。”
我廩有餘,方可施人。竊公貨以賙私人,非禮也。 若公債實高者,宜以實情徧告親ㆍ友,令稍俟羨餘,方來求之。客氣逞豪,官庫板蕩,吏縊奴逃,流毒一境者,不可以樂施爲德也。 尹友畏心,其弟爲海南宰,公債尙高,爲致祭需,尹友却之不受曰:“下奪吏財,以祭祖考,吾不忍爲也。” 此格言也。祭祀尙然,況於其餘乎! 劉球事兄甚謹,同居合食。從弟玭爲甫田令,奉夏布一疋,卽日封還,貽書戒之曰:“當守淸白,以光前人。此非所望於賢弟者。” 鄺埜性至孝,爲陝西臬司副使,有聲。其父家敎至嚴,嘗以俸易一紅褐寄之,父大怒曰:“汝掌一方刑名,不能洗冤澤物,乃以此不義之物汚我耶?” 卽封還,以書責之。 鄭瑄曰:“待有餘而後濟人,必無濟人之日,待有暇而後讀書,必無讀書之時。” ○節用固爲經法,如有觸目生悲,急欲拯救者,又不可商度有無也。 近一弊俗,出於朋黨之習。凡色目同者,不問其知與不知,求與不求,通同計戶而贈之。蓋古所未聞,亦唯南村有是也,今旣成俗。當量我俸餘,隨力以爲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