제5조 상관(上官)
제5조 상관(上官)
上官不須擇日。雨則待晴可也。 人莫不擇日。有封庫而罷者。暗行御史。擊去貪官。必封庫。有貶下而罷者。有遭故而去者。前者不驗。又何蹈焉。每見新官旣到近地。或日行一站。或全日滯留。以待吉日。其在邑吏屬。竊竊然笑之。逆知其不慧。其從行官屬。思家心急。而坐費盤纏。皆詛其災厄。吉不當詛。究何益矣。惟上官之日。風雨晦冥。無以新民之耳目。少侯淸明。可也。 旗幟有弊。故只用令旗二雙。已見上。其餘官屬迎候之禮。竝許如例。
入境。飭勿驅馬。其路傍觀者。飭勿禁除。入邑益勿驅。此示民以重之道也。
在馬上。勿游目。勿側身。衣冠嚴整。此示民以莊之道也。 到館外。改服入庭。行望闕禮。俯伏少頃。心自語之曰。殿下明見萬里。天威不違顏。咫尺小臣。敢不祗敬。殿下以 亦 子萬命。全 勿 我小臣。小臣其敢不牧之唯謹。於是興而退。 乃上官。受官屬參謁。 召座首。坐而語之曰。不急公事。待出官。上官三日乃出官。如有時急公事。雖今日明日。勿拘稟定可也。
公署宏美勿言好。公署破落勿言陋。左右器用百物。或美或惡。竝勿開口。一切含默。目若無睹者。口若不能言者。肅然無譁。使府中如水。 上官必進饌。宜用特牲之品。其爵一獻。酒一盞。其食二簋。餅麪各一器。其羹三鉶。皆於雜菜和以肉汁。乃爲羹。其肉三俎。熟肉一楪。燒肉一楪。魚膾一楪。濡物四豆。菜二楪魚肉二楪。乾物四籩。果二楪。脯鱐一楪。糗粉之食一楪。不可加也。
子弟或親賓從行者。宜用特豚小品。其爵一獻。其食一簋一鉶一俎二豆二籩。不可加也。
若殘縣薄俸。其上官之饌。宜用特豚三鼎。其羹一鉶二豆二籩。餘與特牲同。
先王之禮。飮食有五等。一曰太牢。二曰少牢。三曰特牲。四曰特豚三鼎。五曰特豚一鼎。其籩豆簋鉶。各有恒數。散見於三禮及春秋傳。其文詳載。余祭禮考定第二卷。古者大夫祭以少牢。其食特牲。士祭以特豕。其食特豚。不可踰也。夫禮者。天地之節文。祭祀燕享。尤所致愼。其名與器。不可加減。輕棄其禮者。必輕犯其法。故君子重禮。
行至中路。預以此禮書。付首吏。使之私通可也。
凡俎載。其高毋過二寸。籩載。其高毋過三寸。或二寸。豆載。其高 母 過一寸。竝以周尺論。 從行吏隷。限三日給由。首吏則否。
召首吏首校約曰。朝仕用天明參謁。禮畢日始出可也。其起在未明。放衙在二更。閉門之後。麥飯熟可也。冬夜宜差晚。每到天明。侍奴告朝仕時至。我則開戶。侍奴卽及唱。每到二更。侍奴告放衙時至。遂下退。令今日知委。使各知悉。其或愆期。汝則有罪。
朝辨色者。古之禮也。郡縣雖小。朝禮宜然。每見守令。興居無節。日高三丈。牧者睡熟。吏校百執事。集於門外。彷徨楡柳之陰。訟民稽留。遂棄一日之傭。百務停滯。萬事頹墮。甚不可也。或其起太早者。吏亦病之。
雨雪泥淖。可除參謁。 參謁旣退。穆然端坐。思所以出治之方。寬嚴簡密。預定規模。唯適時宜。確然以自守。 治縣訣云。君子臨民。當先取吾性度之所偏處。矯揉之。柔懦者。以強矯之。懶慢者以勤矯之。偏於剛者。以寬大矯之。偏於緩者。以威猛矯之。必取丘濬大學衍義。趙善璙自謷編。薛文淸從政錄等書。其嘉言善行。心所悅服者。常常紬繹。反覆體行。以澄其本源。又以大典,受敎輯錄,決訟類聚,無冤錄,種德篇,疑獄集等書。先事研究。皆可以得力。古人敎人醫術。使每日平明。先讀孝經,論語。亦此義也。 順菴政要云。千里不同俗。百里不同風。一省之內。山海殊宜。一縣之內。邑村異尙。駔儈之地。民心詐僞。農穡之處。民心質朴。治民者當審勢而處之耳。昔柳仲郢爲京兆尹。北司吏入粟違約。杖殺之。政號嚴明。後爲河南尹。以寬惠爲政。或言不類京師時。仲郢曰。輦轂之下。彈壓爲先。都邑之治。惠愛爲本。崔郾治陜以寬。莅鄂以猛曰。陜土瘠民貧。撫之惟恐其擾。鄂土沃民剽。非用威莫可。張詠治蜀。初以嚴。復來知民信己。遂易嚴以寬。此皆因俗而知變也。 厥明。謁聖于鄕校。遂適社稷壇。奉審唯謹。 是日未明而起。炬而行。執燭以行禮。禮畢。上殿奉審。又適東西廡奉審。
出坐明倫堂。召參禮儒生。相見答拜。雖西北。是日不可不答拜。與儒生約曰。時任齋儒。不得不相見。然四孟朔焚香。余當親行。春秋釋菜。余當親行。此日可相見。又以時設場試士。齋任禮當押班。其日當相見。或有民事邑弊。欲知物議。余當召之。其日當相見。諸君無得到官門請謁。旣還。召禮吏。 戎 之曰。約束如此。汝其知之。無得通謁。 遂適社稷壇。以朝服奉審。分遣禮監 卽官廳別監。于厲壇,隍壇。奉審以來。
一邑之鬼。社稷最大。近世守令。全不致謹。甚不可也。厲壇隍壇。雖不躬往。牧者。百神之主也。新到之初。宜有禮意。遣人奉審。可也。
遂還。受參謁。